新京報訊 (記者黃穎)昨日,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教學行為的意見》(簡稱《意見》),嚴控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評優、推優等活動,並對寄宿制初中小學階段的學生休息時間做出了規定。
  據瞭解,該《意見》這是繼去年2月市教委發佈《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簡稱《通知》)後,市教委再次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而下發的“減負令”。
  寄宿制學生應保證睡眠
  與《通知》相同,《意見》繼續強調,確保中小學生每天1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和質量,小學低年級不佈置作業,高年級以及初中家庭作業要堅持“少留、精選、分層”原則,禁止“課堂內容課外補”。
  《意見》針對寄宿制學校要求,學校需保證小學生每天10個小時以上的睡眠,初中生睡眠則不小於9個小時。
  對此,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學生的睡眠時間如何保證值得探討。“可能會出現規定休息的時間到了,學生還不睡的情況”,在實際中,易出現教師難以監督與學生需求多樣化的問題,“得考慮操作性”。
  升學率不作獎懲依據
  “規範並減少學校對學生的評優、評選。”《意見》規定,今年要嚴格控制教育行政部門、教科研部門組織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評優、推優等活動,且不得對班級、學生進行排名。不得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考試、測試。初中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組織面向小學生的面試、測試和考試。
  另外,《意見》也要求相關部門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並不得以考試成績或升學率作為對學校獎懲的依據。
  據瞭解,在今年北京市的“小升初”過程中,東城區、朝陽區等區已取消了推優入學方式,西城區、海澱區仍保留推優。
  “法律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不准挑學生,應就近免試入學。”儲朝暉認為,劃片入學區域確定後,就不能再留下其他途徑升學的運作空間,對於學校來說,“好學校能為學生提供好環境,把未經挑選的學生教好才真正有水平”。
  《意見》將於5月30日起實施。
  ■ 背景
  去年已公佈量化“減負令”
  2013年2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出台《通知》,量化“減負”要求。其中包括:
  ●確保中小學生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時間並保證質量。
  ●各中小學校不得早於8點安排教育教學活動。中、小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8小時和6小時。
  ●小學一至二年級不佈置家庭作業;初中每天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5小時。
  ●區縣不得在小學各年級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不得以考試成績對學校、老師、班級和學生進行排名。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中,堅決禁止學校通過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選拔學生。
  ●嚴格禁止違規補課。
  ●嚴格教輔用書管理。
  ●堅決禁止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禁止將各種競賽成績等作為入學依據。  (原標題:北京要求中小學減少評優不搞排名 禁下升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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